供稱一年賺取卅六萬港元 一澳女做「換錢黨」被拘
【專訪】一名本澳女子涉從事「換錢黨」被司警拘捕,女疑人供稱藉此一年賺取三十六萬港元。司警根據情報將該女子拘捕,行動中扣押八萬港元籌碼及兩部手機。
涉案的本澳女子,姓羅,二十七歲,無業。她會被控以為經營賭博的不法匯兌罪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司警早前收到情報指有人在路氹一娛樂場從事不法匯兌,經分析調查至前(十五)日早上十時許,司警發現羅女在該娛樂場與一名男賭客人交談,其人透過手機操作後,收取羅女籌碼。
司警人員隨即上前截查兩人,經盤問羅女承認去年五月開始犯案,每兌換一萬港元可獲一百港元的利潤,至今賺取三十六萬港元,早前以四萬七千五百元人民幣,與該客兌換五萬港元的籌碼。
司警在羅女身上起出兩部手機及三萬港元籌碼,連同與客人交易的五萬元籌碼一同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