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小說中的道德紅線   方婷

近年來,社會對「戀童癖」(Pedophilia)的討論日益增加,法律與道德均嚴厲譴責成年人對兒童的性化或侵害行為。然而,若將現代標準套用至古代,甚至武俠小說中的情節,是否合理?金庸《天龍八部》裏,逍遙派掌門無崖子與李秋水本是一對神仙眷侶,卻因李秋水的妹妹(年僅十一歲)介入,導致夫妻反目,甚至引發後續一系列江湖恩怨。這段情節,若以現代眼光審視,無崖子對女童的迷戀,是否涉及「戀童」問題? 

在《天龍八部》原著中,李秋水的妹妹(後在新修版命名為「李碧雲」)初登場時僅十一歲,書中描述她樣貌酷似李秋水,但「嘴角有酒窩,鼻子下有粒小黑痣」,顯得更加天真靈動。無崖子對她一見傾心,甚至為她雕刻玉像,日夜凝視,冷落了妻子李秋水,最終導致夫妻反目成仇。 

從現代心理學角度來看,成年人對未成年兒童產生愛慕之情,通常會被歸類為「戀童傾向」。然而,小說背景設定在北宋年間,當時社會對婚戀年齡的認知與今日截然不同。 

根據宋代法律與社會習慣,婚嫁年齡確實遠低於現代標準: 

《宋刑統》規定:男子十五歲、女子十三歲即可婚嫁(最低合法年齡)。及至南宋時理學家朱熹在《家禮》建議:男子十六至三十歲、女子十四至二十歲為「適婚年齡」。 

若按此標準,十一歲女孩雖未達法定婚齡,但距離「及笄」(十五歲成年)僅差四年,在當時社會未必會被視為「兒童」,而更接近「待嫁少女」。此外,古代貴族或文人常有「養妾」「童養媳」習俗,如蘇軾《東坡志林》記載,某些富戶會收養年幼女孩,待其長大後納為側室。 

因此,無崖子迷戀十一歲女童的情節,在宋代背景下未必會被視為異常,反而可能被理解為「提前鍾情於未來配偶」。 

當然若以今日標準分析,無崖子的行為確實踩到道德紅線:在醫學方面定義的戀童癖(Pedophilic Disorder)指成年人對未發育的兒童(通常十三歲以下)產生持久且強烈的性吸引,並可能伴隨實際侵害行為。法律層面上,全球多國將與未成年兒童發生性關係定為刑事罪行,即使古代背景的小說情節,若改編成影視作品,也可能引發爭議(如Netflix《紙房子》刪減未成年戀愛戲份)。 

然而,金庸創作時並未深入描寫無崖子與女童的實際互動,僅強調他「迷戀其樣貌」,並未涉及性化或侵害情節。因此,嚴格來說,這更接近「對少女的審美偏好」,而非現代定義的「戀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