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醫生配合下分別不當缺勤逾900天至1400天 四前任現職海關關員涉巨額詐騙

 【專訪】廉政公署二0二四工作報告公佈調查反貪個案中,經深入調查,繼早前揭發的兩名海關關員涉嫌以腰患為由誇大病情「呃假紙」,再揭發有關員先後涉嫌在醫生的配合之下,分別不當因病缺勤超過九百天至一千四百天,涉及獲發薪酬達六十萬至一百七十萬元,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

 報告顯示,三名前海關關員及一名現職海關關員分別自二0一六年及其後開始,涉嫌到同一醫院向兩名涉案醫生求診,醫生在兩年內收取診金分成,配合四人開出數百份《醫生檢查證明書》,且按要求開立較長日數的病假;而四名海關人員每次取得病假當天或在病假期間均有頻繁出入境,或到外地遊玩等。

 另外,廉署因應情況開立卷宗,全面調查及分析健康檢查委員會運作及相關制度,並提出具可操作性的建議,包括強制部門及受檢人員主動提交醫療報告等文件及資料,確保委員會具備足夠權限條件,迅速完成對送檢人員的病況或返崗能力的判斷。同時,政府認同及接納調查報告建議,啟動《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中有關因病缺勤制度的修法工作。

 在移送檢察院的反貪個案方面,部份涉及公務人員偽造出勤記錄詐騙薪酬,包括一名治安警員二0一八年起多次要求同事代為拍卡,掩飾因離境而未能趕及上班或提早下班的情況。調查亦發現,涉案警員利用部份崗位簽到漏洞而擅離職守並離境,最終使局方支付涉案警員的薪酬及增補性報酬時產生錯誤,造成特區政府的損失。涉案警員及協助拍卡的警員涉嫌觸犯多項詐騙罪和公務員所實施的偽造罪。

 財政局兩職員偽造出勤紀錄

 另一宗案件涉及財政局兩名上下級職員互相為對方打卡偽造出勤紀錄,廉署調查發現兩人將出勤卡放置辦公室內,在對方遲到或早退時,使用對方的出勤卡拍卡。兩人亦被揭發超時工作期間,多次擅離工作崗位、早退,甚至利用職權把電子虛假出勤紀錄登載於確認文件,騙取超時工作報酬超過一點四萬元。

 廉署亦跟進有投訴指紀律部隊體育隊成員練習及參加本地體育總會賽事的時間計入工作時數個案,廉署經分析法律認為有行政違法之嫌,相關活動時間佔每周工作時數四至五成亦有違適度原則,廉署經向治安警察局發出勸喻後,獲部門接納。

 文化局未依規定辦事

 另外,廉署在調查有關文化局「二0二二年聖誕.跨年音樂慶典」活動書面諮詢程序的行政申訴個案中,發現文化局與本澳六大綜合度假休閒企業商定合作,共識由後者承擔活動經費,但兩者未有訂立任何書面協議,雙方具體的工作或責任分配等皆缺乏明文規定,在與私人建立合作關係時忽略有關行政合同規定的適用;之後又將原應是由六大休企負責或聘用顧問公司統籌的活動服務採購工作,錯誤將私人採購活動當作公共活動開展,但同時又容許六大休企各派代表與文化局共同組成評標委員會甄選和評標,再加上在採購中欠缺規範申訴途徑的做法,全都與現行法律規定有所不符。

 廉署已敦促文化局深入認真檢討,尤其須注意適當選擇合作協議的形式、正確定位各種法律關係,以及確保採購程序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至於當中有關「舞台演出服務」和「燈光音響服務」書面詢價程序的行政申訴,廉署調查發現,文化局由於內部程序問題終止詢價,雖然沒存在不法行為,但由於局方欠缺清晰的書面紀錄及無及時向獲邀報價的公司清楚解說,令有關程序引起各種猜疑的不良後果。

 教青局監察機制存在不足

 還有是廉署接獲投訴稱,教青局多年來開辦短期課程,培訓大量語言訓練人員,對持有完成正規本科課程學歷兼有執業牌照的語言治療師造成不公。經調查確認過往當局因應學童語言治療訓練服務需求很大,故培訓教師、心理輔導員和社工等語言訓練技巧,但有關課程內容並不涉及語言治療行為,亦未有發現有僭越的治療職務。就規範語言訓練人員的工作範圍及違規後果訂立明確指引有關方面,教青局採納建議已製作指引供受資助學校及機構執行。

 廉署又發現教青局及前教育發展基金對受資助學校工程及資訊設備採購工作的監察機制存在不足。教青局及新成立的教育基金認同,並已採取措施及已完善相關章程指引,包括要求學校採購人員必申報迴避情節、制定採購程序檢查表、著手籌劃建立資訊設備供應商資料庫,以及對不符合核銷要求的學校追回款項。

 在處理旅遊局轄下旅客詢問處的外判投訴個案時,發現判給結果通知方式較為隨意、無軌跡可循,例如以公函通知中標者,落標者則採用電話;有些邀請標則以電郵通知判給結果;在二0二四年至二0二五年公開招標服務採購中,當局亦無依法以掛號信通知判給結果。

 在二0二四年列入「回頭看」再度審查清單的個案有六宗,當中包括一名旅遊局人員投訴,已在一等高級技術員職級服務滿兩年仍未依法獲晉階,其中要求完成第二次平常評核等。廉署經調查證實,行政公職局曾向旅遊局提供法律意見和認同處理。

 廉署稱,經抽查發現,現時不少部門會以對人員較有利方法處理人員晉級,例如相關人員僅在原職階服務時間內取得一次平常評核且「十分滿意」,即具備晉階及晉級的要件。廉署認為,現行法律並無明文規定須獲兩次平常評核方具晉升資格,廉署已要求行政公職局統籌協調,確保各部門統一執行相關制度,持續監督和跟進落實情況,並將個案列入「回頭看」清單。

 關於涉及中國澳門龍舟總會向使用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開展龍舟練習的會員收取船隻使用費的做法不當,有違政府資助供集訓隊無償訓練。廉署「回頭看」調查發現體育局對龍舟總會申請資助過程粗疏,未有發現總會採購的半數龍舟作為公共資產用途。經廉署介入後,總會暫停有關恆常訓練計劃,體育局承諾檢視過往執行計劃情況,並作出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