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逾四萬支私煙入境香港 一男子被判監半年

 【香港中通社七月二十六日電】香港海關二十六日公佈一宗案情,指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當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八百港元。

 海關人員於七月二十五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十八歲的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逾四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十七點五萬港元,應課稅值約十四點一萬港元。該名抵港男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