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讀興趣班須選擇有准照 教局:須確保子女學習安全
【特訊】暑假將至,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醒家長為子女報讀各類興趣班及暑期課程或託管子女時,應選擇持有由教青局發出准照的持續教育機構或教學輔助中心,並建議親臨具准照之場所辦理報名,避免透過網上中介平台進行報讀,以確保學習環境的安全與品質,降低出現消費爭議的風險。
根據《訂定從事非高等教育之私立教學機構章程》和《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的相關規定,任何私立教育機構和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須依法申請並獲發准照後,才可開展教學活動及教學輔助(包括託管)服務。教青局依法對持續教育機構或教學輔助中心進行監管,嚴格規範有關場所的人員資格、環境衛生及安全,確保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下,接受良好的教學服務。
教青局提醒,家長為子女報讀課程前,應先確保有關持續教育機構或教學輔助中心持有由教青局發出的教育場所准照;在報名及付款前,宜先實地了解有關場所的環境及師資,細閱報名及退學條款;在報名及付款後,應索取並保留收據。
市民如需查閱已獲發准照機構的名單,可瀏覽教青局網站主頁的「學校、機構」分類,主頁的「熱門資訊」欄亦設有「選擇補習社及教育中心」的要點圖文包,供有需要的人士查閱。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五五五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