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法生效至今不法匯兌額高達三億港元 四本澳男子涉犯罪集團不法匯兌被拘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犯罪集團、不法匯兌案件,行動中破獲一個「換錢黨」集團,拘捕四名本澳男子,包括兩名骨幹,該犯罪集團由去年十月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不法匯兌額高達三億港元,收益一千萬港元。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涉案的四名本澳居民,包括兩名集團骨幹,分別姓陳,三十歲,男,鐘錶代購;姓區,三十二歲,男,無業。其餘兩名集團成員均無業,分別姓楊及姓鍾,三十二及三十歲;四人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司警在本月一日得悉有人在本澳從事不法匯兌活動,經分析鎖定目標。至前(四)日上午分別在本澳不同地方,拘捕陳某、區某、楊某及鍾某,行動中扣押十五萬港元現金、一百四十萬港元籌碼、四部汽車、八部POS終端機、兩部手機電腦及七部手機等,四名疑犯拒絕合作。

 司警調查發現,該集團由二零二三年十一月開始運作,由兩名骨幹陳某及區某招攬兩名「下線」楊某及鍾某一同犯案,不法匯兌的地點包括汽車車廂內、酒店房間及娛樂場。司警其後成功聯絡到六名賭客,經了解其中三人於本月一至三日,曾與被捕四人進行多筆大額的匯兌,交易額共七百多萬港元。而該犯罪集團由去年十月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不法匯兌額高達三億港元,收益一千萬港元。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不排除有其他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