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單筆存取超5萬元人民幣現金或無需再登記

 【香港中通社八月十日電】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等機構聯合發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八月四日起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截止日期為九月三日。這份新規中一個引人注目的變化是:取銷了二0二二年版監管規則中關於個人辦理單筆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現金存取業務需「了解並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

 不過,《徵求意見稿》內容顯示,金融機構為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人民幣五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一萬美元以上的,應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二0二二年一月,中國曾發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五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時,「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引發社會關注。中國央行相關部門負責人當時回應稱,統計數據顯示超過五萬元人民幣的現金存取業務僅佔全部現金存取業務的百分之二左右,因此該規定對絕大多數客戶影響有限,且不會降低業務便利性。

 最新《徵求意見稿》內容顯示,其是在二0二五年一月一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正式施行的背景下制定的,文件開宗明義地確立了客戶盡職調查的「風險為本」原則,要求金融機構需要根據客戶特徵和交易活動的性質、風險狀況,採取相應的盡職調查措施,避免「一刀切」或「風險與措施明顯不匹配」。◇